西安:男子骑电动车在地铁口拉客竟是“毒驾” 被民警发现后竟然闪烁其词
发布时间:2024-03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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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驾一直是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的一种违法行为。昨天,西安交警部门在例行检查时,就发现了一名涉嫌毒驾的电动车驾驶员。

2月12号,西安公安交警支队莲湖大队的民警,在地铁一号线劳动路站的出入口处对非法营运电动车进行整治时,发现有一名骑着两轮电动车的中年男子行为十分可疑。
西安公安交警支队莲湖大队西稍门中队中队长胡建雄:在询问他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的时候,他闪烁其词,不给我们提供他的真实姓名,真实的身份证号,我们按照他提供的名字在警务通上查不到这个人,随即我们对他的电动车进行了检查,在他的电动车的座椅底下发现了他的身份证和D照驾驶证。
民警立即对这名中年男子王某的身份进行了核实,发现王某竟然是吸毒人员。随后,民警把这一情况反映给了辖区派出所。
西安公安交警支队莲湖大队西稍门中队中队长胡建雄:把当事人王某带回所里进行尿样检测,检测结果呈阳性,依据西安市交警支队2017年3月份对西安市75个品牌的电动自行车进行鉴定,王某驾驶的台铃牌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范畴,所以这个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属于毒驾。
目前,王某已被西安莲湖警方送到西安市强制戒毒所进行强制戒毒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22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105条的规定,要对王某对处以100元的罚款,并注销其驾驶证。同时,按照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的相关条例,王某在强制戒毒结束后,3年之内不允许再次申领驾驶证。
西安公安交警支队莲湖大队西稍门中队中队长胡建雄:毒驾的危害是非常大的,吸毒人员吸毒以后,容易产生幻觉,特别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马路上,容易发生交通事故,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造成损失。
(陕视记者:晋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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